中国医科大学设备询价采购项目2017-019
一、投标人须知
1、 本次招标为询价招标,开标现场公开唱标,采用最低价中标的方式。
2、 投标人需严格按照招标内容中提供的设备品牌、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及预算、进行投标,不允许修改招标参数中内容或提供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品牌型号设备。
3、 投标人对各个项目中的设备均可以参与投标并报价。投标人可对各项目中的任一个设备进行投标并给出投标报价,无须全投。
4、 同一设备如有多家投标人进行报价,则以最低价确定中标供应商;如同一设备只有一家投标人进行报价,则直接确定为中标供应商;如同一设备没有任何投标人进行报价,则此台设备为流标;如同一设备出现报价相同现象,报价相同投标人在招标现场进行二次报价,以最低价确定中标供应商,如再次出现价格相同情况,则以投标人承诺的质保期、厂家授权等其他商务条件为参考依据由招标采购中心确定中标供应商。
5、 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并胶装,需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否则按废标处理。
6、 本次询价招标不收取任何标书费、中标服务费。
7、 本次招标遵循公平、公开、公正、自愿的原则,欢迎广大投标人参与并进行监督。
二、采购需求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投标文件中应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可提供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未提供,则按照废标处理。开标现场应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如未提供,则按照废标处理。
4、投标文件中应附投标人既往所投产品或相关类似产品业绩3份。(投标文件中需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备查,如未能提供则为无效废标。)
5、若所投标设备为进口设备,需提供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的国内总代理的授权证明(投标文件正本中需提供授权书原件)。
6、投标供应商如果投标进口设备,需要办理免税则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外贸进出口资质(标书中需要提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四、中国医科大学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须知
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需办理中国医科大学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见网站(http://202.118.40.32/zbcgzx/info/1813/1008.htm)说明。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本公告发布5个工作日内,下载采购文件。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11月30日 09:3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中国医科大学招标采购中心开标室114号(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77号),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七、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医科大学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77号。
集中采购机构:中国医科大学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24-31939155